|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3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振周、张洪昌 | ||
李振周(3713231982****8153)张洪昌(3713231981****846X)因保管不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9399号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11606043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振周、张洪昌
202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