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谭永明、王汝荣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06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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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谭永明、王汝荣 |
富官庄镇上谭家沟村谭永明(身份证号:3728271959****9439),王汝荣(身份证号:3728271958****9425)因保管不善,将沂房字第096490315号房产证、沂集用(2014)第21939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永明、王汝荣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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