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0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1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马延英

马延英(3728271965****8141)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11738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权证沂房字第16660104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延英

2022年08月01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