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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2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09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赵明红、徐以花

赵明红、徐以花因保管不善,将沂国用(2008)第0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明红、徐以花

202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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