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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1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7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王观利、冯光霞

王观利、冯光霞因保管不善,将沂国用(2002)字第1613号 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观利、冯光霞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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