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8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申友才、张成玲 | ||
申友才(身份证号:3713231979****5513)、张成玲(身份证号:3713231981****5525)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79587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证号为沂房字第07678074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申友才、张成玲
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