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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tjj/2025-000000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1-17
标       题: 沂水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沂水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沂发委发〔2022〕1号)要求,县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统计执法水平。县统计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高质量发展专项奖”“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

1. 加强领导,协同配合,认真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工作。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建立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把防惩统计造假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年报工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认真填报了《2023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等5套表格,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了上报,并在县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积极开展统计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县统计局在“民法典宣传月”及其他时间,认真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一是突出宣传重点。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诚信等。二是深化开展统计法、民法典“十进”活动。三是积极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全年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

4.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完成34家执法检查任务,涵盖市局要求检查的所有统计指标,超过去年检查总量,及时将检查结果在相关平台进行了公示。经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现象。

5.圆满完成1-4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联网直报工作。严格执行“国统字〔2019〕6号”文件精神,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完成了1-4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联网直报工作。全县没有统计违法情况。

6.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常态化。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10月23日,邀请市局专家到沂水县委党校开展统计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文,对新修正的《统计法》作了具体解读,把沂水的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7.撰写统计信息分析,宣传统计法治工作。全年共撰写统计信息、分析100余篇,宣传统计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在市局统计信息网等发表,提高统计公信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

1.统计法治宣传入脑入心。一是利用统计年报会积极对全县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培训,共培训8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四是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新修改《统计法》发布后,印刷《沂水县统计法律法规读本》300册,统计法宣传海报6000余份进行宣传。

2.积极争创全国百强县。根据百强县综合评价体系,紧盯经济发展薄弱环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解决部分经济指标落后问题,加强弱势指标的发展力度,不断提高争创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024年沂水县突破性入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第87位,省内第15位)”,获“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第53位”“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57位”“全国新型城市化质量百强县市第88位”,“中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县第92位”。

3.统计“双基”建设经验被全市推广。在“全市统计工作能力提升暨‘五经普’资料开发培训班”上,沂水县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先进经验做法被市局领导表扬并在全市推广(《以点带面促规范“双基”建设再提升——沂水县以打造规范化基层站点助推基层统计再上新台阶》被市统计局以《统计信息》(临简047号)的形式转发推广)。

4.“五经普”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圆满依法完成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在全市五经普数据质量现场检查中,沂水县获得全市第3名。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认真梳理,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局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较少,仅有3人。原因是行政编制人员较少,且年轻的公务员偏少。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兼职多,且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造成了部分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县统计局积极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

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三会一课”认真学法用法,扎实做好依法治统工作。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指导统计法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沂水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及时按目录清单开展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监督

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局没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五)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周五学习日、专题党课学法,全年开展这些活动40余次,积极参加网上学法、网上答题活动,全年举办3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经常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

三、承担《沂水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沂法委发〔2024〕2号)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做好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积极探索推进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工作,认真梳理职能履行情况并填写《核心职能履行成效评估表》,同时将支撑材料报送县编委。

2.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行“放管服”改革,创新“集中办好一件事”改革,全面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升规纳统”工作。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执法服务提升年”活动,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县统计局按照市局和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的要求,成立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报送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撰写了《沂水县统计局关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分别报送市统计局和县政府执法监督局。

2. 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所有统计执法检查任务都通过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建立执法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查任务,同时通过手机终端向平台上传检查结果。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规定,廉洁奉公,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没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3. 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县统计局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按清单开展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网上培训和线下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的维护工作。

(三)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 发挥统计督察监督作用,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协同配合,建立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作机制,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多次向县纪委监委汇报统计工作情况和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做足接受省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准备,全面提升监督效能。及时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正《统计法》,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

2.全力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实时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示了8项进驻事项清单,明确办理窗口、受理时限、办结时限,并动态更新调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和完善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宣传骨干深入社区、小区、企业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告诫市民失信惩戒追责制度,倡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倡导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继续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正《统计法》。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尽量与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三)持续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加强日常统计监督,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防止统计造假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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