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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临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海绵示范城市建设

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5-000009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7-21
标       题: 【转发】临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海绵示范城市建设

近年来,临沂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资金资源,支持海绵城市建设,为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宜居水平,打造北方滨水型海绵城市建设典范,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并在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中连续两年获评A级,为“十四五”期间全省唯一获评A级城市。

强化多渠道资金保障,凝聚海绵城市建设合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的意见》,集成运用各类财政政策,将有限的资金、资源集聚到海绵城市建设上来,构建起各类资金协同联动、各方主体同频共振的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保障格局。累计争取中央海绵补助资金6.3亿元,统筹各级水利、生态环保等领域专项资金,组合使用专项债券、特别国债等多种政策工具,安排市县级财政资金16.31亿元,加大海绵城市建设政府投资强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参与,构建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海绵城市建设运营良性循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5.39亿元,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创新全周期精细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科学、合理、有序”原则,实现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监管,出台《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为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提供制度依据。根据项目不同类型,采取按进度拨付、先建后补等方式,累计对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与建设等7大类93个项目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印发《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全周期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特色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资金投向产出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倒逼项目实施主体加强管理,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突出示范型项目带动作用,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按照“系统谋划,全域实施”的思路,合理确定中央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民生实事、城市更新同步推进,放大补助资金示范效益、惠及更多人群。示范期内计划实施135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工105个,完工86个,海绵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城市内涝治理、水环境改善等项目,开展专项治理,消除隐患,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城市韧性。注重海绵城市与城市更新的结合,将城市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城建项目深度融入海绵理念,支持通达路平急两用场所、马厂湖镇平急两用场所等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海绵科普展示项目,对群众开展科普宣传;打造沂河新区科创新城等海绵示范片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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