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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6-0000012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1-22 发布日期: 2026-01-22
标       题: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全面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狠抓学习和教育,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学习配档表,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常态化学习,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学习,狠抓《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专业性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学法用法普法的法治教育和宣传,解读法律条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决策。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告知义务、听证制度等法定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公众参与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会商制度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措施、较大数额财政支出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聘用山东成全律师事务所2名诉讼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立足部门职责,全面履行依法办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基础之上,围绕“一窗办事”等目标,以“互联网+”为载体,优化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业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和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公证服务项目,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模式。“两公一住”类项目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勘探等前期工作,逐步将“用地清单制”实施范围拓展到社会投资以外项目。

(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研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共受理办结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开展廉政自省活动,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预防在先,警钟长鸣。强化执纪问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原因,制定可行性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五)扎实推进依法执法,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加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集中整治,推进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深入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到有机衔接、灵活多样,引导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争议。认真办理行风热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化解争议。完善行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谁作为、谁负责”的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度。

二、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一)法治融合深度不足,部分业务工作中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充分。法治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不够精准,以法治破解资源保护与开发矛盾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未能全面将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法律意识宣教深化到群众心中,部分群众对于自身权利义务的理解仍然较为模糊。缺乏专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人才,特别是在解读复杂法律条文方面的能力不足,影响了宣传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加强。系统思维能力和创造性运用政策手段来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执法能力不均。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存在差异,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型违法案件处置能力不足,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持续增强。

(三)普法宣传不够精准,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企业、农村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教工作虽然覆盖面广,但在某些情况下未能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去,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学习不够深入,导致宣传效果不到位。未能全面将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法律意识宣教深化到群众心中,部分群众对于自身权利义务的理解仍然较为模糊。

(四)执法队伍对新政策、新做法的学习跟进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将新要求、新规范转化为实操本领,仍存在依赖传统模式开展工作的情况;同时,面对案情复杂的案件时,综合研判、线索深挖等处置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局。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四个亲自”职责,构建起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法治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卫片督查、废弃矿山整治等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提高执法效率;积极利用“鲁执法涉企检查联合平台”进行执法管理。清理不适应当前政策规定的文件,印发《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执法”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内部审批制度》和《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紧抓意识形态,建设优良队伍。发布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条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加沂水县举办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启动仪式暨“非遗传承+普法宣传”作品展示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开展系列法律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群众生活。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重点普及主要包括202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机制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等,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监督活动。落实重点案卷评查制度,按时通报评查情况,责任到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加强执法监督一体化建设,接入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监管检查-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执法公正公平,增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加强政策解读和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用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指导,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提高应对复杂争议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升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水平。健全信访事项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力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做到法治建设学在日常、用在日常,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素养。

(二)全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制度,形成便民高效、制约有力的行政执法程序。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室的职能作用,针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前普法,将矛盾解决在萌芽中、化解在初始时。

(三)全力强化基层所法治建设。加强对基层所法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结合基层所日常业务,完善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听证制度、普法先行制度、档案查询制度、信访制度等,提升基层所法治化水平。

(四)全力培育自然资源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的打造,推动“法润自然”普法品牌的建设,不断创作出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相适应的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宣传精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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