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1-000028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15 | ||
标 题: | 文字解读: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实践工作中一定范围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等问题,结合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制定了指导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一是从思想认识来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缺乏适应性和主动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理念与以往那种过度依靠行政许可“严进宽管”的粗放式监管理念和思维方式相比,形成了较大反差,给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如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普遍存在思想准备不充分、经验不够、办法不多等问题。仍然处于习惯于“等着批”、不去一线管的状态。对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要求关注不够。
二是从机制运行上来看,还不能完全适应“放管服”改革形势需要。一方面,监管力量分散,执法队伍“小而散”,无法形成监管合力,执法监管无法实现常态化,监管力量薄弱。另一方面,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监管的链条也越来越长,单位未构建横向联动、纵向协作的综合监管机制。
二、具体措施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深入分析了原因,研究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
一是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职责。包括梳理事项清单、明确监管职责、落实审管衔接等3项具体措施。
二是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包括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等5项具体措施。
三是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加强跨区域联动协作等3项具体措施。
四是分领域着力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抓好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任务落实1项具体措施。
三、监管范围
除了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监管,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的事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以及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的事项,均应当实施监管。
四、如何监管
我们着重提出了五种监管方式。
一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
二是重点监管。加强对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
三是信用监管。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及时公开共享相关信用信息,加强对守信主体的激励。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予以惩戒,健全信用信息修复机制。
四是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对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加强现场电子取证和检测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
五是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网约车等新业态,按照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包容审慎原则,分领域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新老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坚守质量和安全发展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严格监管。
附件【沂交发〔2021〕26号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