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21-000011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
标 题: | 文字解读:《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
一、方案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明确相关整治内容及分工,其中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根据市司法局、县纪委要求,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整治重点内容
对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辅助人员滥执法、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治。具体表现为:
1.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4.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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