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kxjsj/2023-00000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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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第一章:总则
主要说明制定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的意义,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支持范围和重点支持领域,说明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总体目标。
第二章:合作形式
明确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形式。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共性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进行人才交流、开展人才培训等方式进行合作。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项目
明确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原则,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范围与支持方式及不予支持情形。
第四章:组织实施
明确组织实施过程。市科技局负责专项资金及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市科技局每年发布《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流程提出申请,市科技局进行复核、公示。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明确项目监督机制与绩效管理机制。市科技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和验收工作,逐步完善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制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项目承担单位或对项目资金改变用途、挪用、骗取等行为,停拨所有未拨款项,撤销该项目,追回已拨款项,列入政府征信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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