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太局长对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19-000016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2-13 | ||
标 题: | 刘新太局长对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
一、刘局长,2019年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2019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一是只有城区户籍和在城区内有自有房产的,继续使用“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本县进城务工经商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需回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乡镇(街道)中心校组织调查人员深入村居对报名学生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甄别,学生申请调查表要求村居责任人和调查人员签字、中心校盖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初审合格的由中心校集中上报。城区小学复审合格后才能按程序录取,审核不合格的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二是分批次录取,第一批先录取城区户籍和在城区内有自有房产的,录取时遵循先单校片区再多校片区的原则,各驻城学校录取结束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公布空余学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根据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第二批招生,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初审合格的,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填报志愿,所报志愿学校学位已满时统一调剂。城区小学组织对第二批拟录取学生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公布第二批招生拟录取名单。经复审不合格的或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就读。三是加大部门联动力度,严查报名材料造假。今年县政府牵头,乡镇(街道)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分工负责,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对证件造假者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城区常驻居民子女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家长应于2019年7月21日—25日期间登录http://47.104.13.92进入“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本县进城务工经商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需于2019年7月21日—8月2日期间回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
县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日—10日期间,由监护人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或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符合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子女,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务工或经商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基教科报名初审后,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根据务工经商情况,适宜在乡镇(街道)就读的,直接到相应中心校报名。
二、刘局长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有无变化?
答:今年我县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的划分基本延续了去年的做法,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但是今年第三实验中学(实验中学东校区)、第七实验小学开始招生,相关的一些招生片区也自然会有调整,根据需要,其它个别学区也有微调的地方,具体调整方法见《2019年沂水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2019年沂水县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三、刘局长,新生入学需要参加考试吗?
答:新生入学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形式选拔学生,更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全县小学一年级新学年所有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
以上解答,如有疑问之处,请向所在片区招生学校咨询,也可拨打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电话咨询。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2276879。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