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沂水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5-000007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发改〔2025〕5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8-01 | |
标 题: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沂水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的通知 |
关于调整沂水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的通知
沂发改〔2025〕55号
各学校:
为规范我县学生装价格,保护学生和家长利益,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临教实字〔202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我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收费标准
小学: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75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85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00元;
初中: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9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110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10元;
高中: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10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110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20元。
二、相关事项
(一)本通知规定学生装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有关单位在不超过上述标准范围内,按照“质优价宜”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学生装具体价格。采购学生装款式、面料辅料、质量标准、采购合同及生产资质等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采购合同等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学生装收费属于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是学校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其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收费资金。
(三)学生装订购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明白纸等方式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生装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7〕4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附件:沂水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标准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水县财政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
沂水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标准
学校类别 | 服装类别 | 收费标准(元/套) | 备注 |
小学 | 夏季校服 | 75 | 采购学生装款式、面料辅料、质量标准、采购合同及生产资质等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采购合同等报县教体局备案。 |
秋季校服 | 85 | ||
冬季棉服 | 200 | ||
初中 | 夏季校服 | 90 | |
秋季校服 | 110 | ||
冬季棉服 | 210 | ||
高中 | 夏季校服 | 100 | |
秋季校服 | 110 | ||
冬季棉服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