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04-2017-00003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物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 发布日期: | 2017-12-04 |
| 标 题: | 关于对沂水天然地下画廊新增旅游项目门票价格的批复 | ||
沂价字[2008]59号
关于对沂水天然地下画廊新增旅游项目
门票价格的批复
沂水卓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旅游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天然地下画廊旅游景区新增滑雪项目门票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8]905号文件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制定新增项目门票价格为:
一、滑雪鞋门票价格:35元/人.半小时;
二、雪圈门票价格:28元/人.次;
三、雪地悠波球门票价格:25元/人.次。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到县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物价、税务部门和社会监督,方可收费。
在经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8]905号文件关于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门票价格减免和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销售优惠率政策。
本批复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2008年12月12日
主题词:地下画廊 新增项目 门票 批复
报:市物价局 付磊副县长
送:县委办 县府办 县税务局 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