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04-2017-00004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物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 发布日期: | 2017-12-04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山东地下大峡谷及山东地下萤火虫水洞门票价格的批复 | ||
沂价字〔2016〕37号
关于调整山东地下大峡谷及
山东地下萤火虫水洞门票价格的批复
山东龙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山东地下大峡谷及山东地下萤火虫水洞门票价格的申请》收悉。经市物价局同意,在山东地下大峡谷和地下萤火虫水洞原票价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山东地下大峡谷门票(原票价96元/人·次)调整为:旅游观光门票20元/人·次、峡谷溶洞探险票76元/人·次;将地下萤火虫水洞门票(原票价98元/人·次)调整为:旅游观光门票20元/人·次、萤火虫观赏票78元/人·次。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到我局变更《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实行明码标价后,方可收费。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