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5-000011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 标 题: | 沂水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5年11月) | ||
沂水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25年11月)
| 收费项目 | 政策依据 | 执收部门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 | 资金管理方式 | 是否涉企 | 备注 |
|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 卫健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63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325号),《关于明确我市学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5〕1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 | 县内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 | 缴入地方国库 | 否 | 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幼儿园,其临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相同性质三类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 |
| ⑴省实验示范类保教费 | 中心城区:每生每月385元中心城区外:每生每月310元 | ||||||
| ⑵一类保教费 | 中心城区:每生每月325元中心城区外:每生每月260元 | ||||||
| ⑶二类保教费 | 中心城区:每生每月265元中心城区外:每生每月210元 | ||||||
| ⑷三类保教费 | 中心城区:每生每月205元中心城区外:每生每月160元 | ||||||
| 2.老年大学学费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397号),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关于沂水县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沂发改〔2023〕39号) | 老年大学学员 | 养生保健、书画、社科、语言文学、民俗艺术、生活休闲、声乐戏剧、舞蹈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期230元;智能技术类专业每生每学期240元;一般器乐类专业每生每学期240元;钢琴专业每生每学期800元。上述标准为线下教学及线上直播平台教学的最高学费标准,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教学方式等情况,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学费收费标准。 各市、县(市、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否 | ||
| 3.殡葬收费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和提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临民〔2020〕59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87号),临沂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去世人员遗体接运服务的通知》,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沂发改〔2021〕46号) | 民政部门 | 接受殡葬服务的遗属 | 火化费:600元/具,7岁以下儿童减半。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120元/具;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抬尸费:馆内抬尸30元/具。消毒费:40元/具。遗体存放费:6元/具·小时。骨灰寄存费:普通木制骨灰架未封闭和半封闭式30元/盒·年,全封闭式40元/盒·年;铝合金等高档架60元/盒·年。 | 缴入地方国库 | 否 | 自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免除遗体接送、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及骨灰盒等殡葬服务费用。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去世人员遗体原则上就近进行火化,遗体接运工作由试着户籍所在地或死亡发生地殡仪馆承担,遗体接运服务按照发改部门执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
| 4.城市污水处理费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沂水县物价局关于推进实施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沂价字〔2016〕38号) | 水利局及水务公司 |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 居民0.85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特种用水1.2元每立方米 | 缴入地方国库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