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2-00000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 |
| 标 题: |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
一、关于收费标准。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成本核算、价格调查基础上,制定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标准为为2.50元/生.课时。考虑到家长的延时服务需求,对延时服务费规定为20分钟内不收费,超过20分钟不足1课时的按1.00元收取延时课后服务费。为防止延时服务无需要泛滥,特强调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关于费用收取和使用。对课后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禁止事项、使用方向及困难学生优惠做出相应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