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沂发改〔2021〕46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1-000025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26 | ||
标 题: | 《关于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沂发改〔2021〕46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2018年沂水县物价局、沂水县财政局、沂水县民政局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沂水县委、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沂价字﹝2018﹞5号),该文件于2021年3月30日到期,需要予以续期并适当完善。
二、制定依据
《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82号),沂水县委、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8﹞12号)。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发改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稿,分别于5月17日、5月24日、5月25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电话、送签座谈等方式征求了社会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全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四部分,内容如下:
(一)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界定了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收费管理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以附件形式附文。
(二)明确延伸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管理。列举了四项延伸服务项目及实行市场调节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根据临沂市《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82号),增加了骨灰寄存基本服务项目(当前我县暂不提供)。
(三)明确六类对象实行六项免费政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根据临沂市《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82号),增加了骨灰盒免费项目。
(四)对殡仪馆提供服务以及收费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