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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轮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5-000001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2-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轮训工作的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轮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轮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是政策法规及最新理论传达学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最新政策文件。

二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及运用以及与主动公开效能监测。结合2024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和单位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本单位网上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内容、范围及要求,效能监测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

三是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包括依申请公开案件的接收、登记、受理、审查、答复等流程,明确答复的时限、格式和内容等要求,提高答复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因依申请公开案件引起的有关行政复议与诉讼注意事项。

四是政府网站平台管理及操作。包括政府网站各版块更新频率要求及网站后台操作方法。

五是政务新媒体管理。主要包括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栏目设置、信息发布相关要求等。

六是常见重大错敏信息的学习。

二、培训人员及地点

各有关单位(见附件)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人员。

地点:县政府办公楼一楼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轮训的重要性,确保参训人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参训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培训内容能够入脑、入心,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严格纪律,确保效果。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原单位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参训人员进行交流和总结,确保培训成果得到有效转化和应用。

如因单位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调整的,亦可联系公开办进行人员转岗培训。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培训时间,可自行与其他单位进行调换,并报政务公开办备案。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2264401


附件:轮训时间安排表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轮训时间安排表


轮训时间 轮训单位
2月17日—2月28日 审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马站镇、杨庄镇
3月3日—3月14日 工信局、气象局、交警大队、审计局、富官庄镇、龙家圈街道
4月1日—4月15日 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住建局、夏蔚镇、沂城街道
5月6日—5月19日 执法局、人社局、交通局、供销联社、水利局、四十里堡镇
6月3日—6月16日 文旅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公路中心、高庄镇、道托镇
7月1日—7月14日 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诸葛镇、院东头镇
8月1日—8月14日 公安局、残联、自然资源规划局、检验检测中心、黄山铺镇、崔家峪镇
9月1日—9月12日 医保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投资促进中心、泉庄镇、沙沟镇
10月9日—10月21日 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发改局、许家湖镇、圈里乡、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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