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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解读《高桥镇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19-0000853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高桥镇 发布日期: 2019-04-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4-22
 公开程序 

《高桥镇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分管领导解读

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补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以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国家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予以支持,由各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切实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

据此我镇制定并下发了《高桥镇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李麦庆

 

附:

高桥镇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将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导,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

二、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坚持推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程序化免疫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季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方式,严格落实每月“补免日”制度。要早行动、早安排,对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免,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1.全面贯彻落实《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以耳标促防疫,以监督促防疫。按照有关规定,在实施免疫注射时,给牲畜佩带规范的免疫耳标,同时建立牲畜免疫档案,做到记录完整,内容清晰,有据可查。对动物实施产地检疫时,将免疫耳标作为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没有耳标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要严肃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屠宰无免疫耳标的动物。

2.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要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有疫情发生,要迅速启动预案,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防疫进展。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各管理区保密度、兽医站保质量”的原则,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适时召开督导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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