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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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跋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定界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观范》(HJ338-2018),为便于开展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依据保护区划分的分析,计算结果,结合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貌,地物特点,最终确定各级保护区的界线。定界过程充分利用兵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如分水岭,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水工建筑物等标识保护区界线 1、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58平方千米) 水域范围为跋山水库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水域,水域保护面积为0.40平方千米;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陆域保护面积为0.18平方千米。 2、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8.78平方千米) 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的水域,水域保护面积为8.06平方千米;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3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一级保护区除外),陆域保护面积为10.72平方千米。 3、准保护区(面积为307.6平方千米) 跋山水库上游临沂市辖区内的全部汇水区域(一、二级保护区除外),准保护区保护面积为307.6平方千米。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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