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政办发〔2017〕75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沂水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印章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7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地方史志工作要求,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需更名为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县编委会办公室已研究通过,现制发“沂水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党史办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5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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