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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0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4-08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2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0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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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2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运行,经研究,确定建立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问题;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推进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房管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物价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县房管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确需调整联席会议成员的,由所在部门、单位书面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按季度召开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实际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予以印发。重大事项需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附件


沂水县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人:戚树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周玉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武传映 县房管办主任

成  员:邵光智 县文联主席

     张新桥 县法院副院长

     刘忠献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世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中心主任

     薛彦养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天秀 县民政局副局长

     武善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刘春莹 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王善飞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刘永志 县规划局副局长

     李业伟 县综合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王金斗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增高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克太 县金融办副主任

     张纪增 县物价局副局长

     付 强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殿波 县地税局副局长

     岳 嵩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海伟 县银监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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