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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030 主题分类: 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13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9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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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一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县循环经济发展,经过乡镇推荐和专家考察评审,报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确定山东沂水机床厂有限公司、沂水县金龙山农业旅游专业合作社等10家单位为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附件: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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