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长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沂政任字〔2023〕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孙长文同志为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沂水县融媒体中心(沂水县广播电视台、沂水县新闻中心)主任(台长)职务;
王春亭同志为沂水县融媒体中心(沂水县广播电视台、沂水县新闻中心)主任(台长);
公平同志为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辛欣同志为沂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沂水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陆安营同志为沂水县林业发展中心(沂水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庆周同志为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孙永富同志为沂水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免去其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李政华同志为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其沂水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高仲平同志的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赵明智同志的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刘健同志的沂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