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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4-0000132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1-12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4〕109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11-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4〕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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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批复

沂政字〔2024〕109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请你局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省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省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74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公益林落界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4〕24号)要求,我县依据《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公益林落界技术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省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现将落界情况报告如下:

一、原省级公益林基本情况

沂水县原省级公益林4506.4506公顷。其中,国有林地4.3813公顷(林地权属实际为集体),集体或个人林地4502.0693公顷。

二、落界后省级公益林情况

落界后,沂水县现有省级公益林面积4387.1614公顷,全部为集体林地。

(一)省级公益林剔除情况。全县拟剔除省级公益林345.9311公顷,全部为集体林地。拟剔除的省级公益林图斑包括以下四类:一是林权人不同意划为省级公益林的图斑,剔除面积305.1862公顷;二是为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三上成果图斑边界保持一致而产生需纳入省级公益林剔除数据库的细碎图斑,剔除面积3.2843公顷;三是前期调查区划错误导致地类不符的图斑,剔除面积30.5579公顷;四是改变林地用途图斑,剔除面积6.9027公顷。

(二)省级公益林补进情况。全县拟补进省级公益林226.6575公顷,全部为集体林地。拟补进的省级公益林图斑位于省级公益林生态区位内,现状符合省级公益林区划标准的防护林图斑。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公益林落界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报请县政府批准上报我县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

当否,请批示。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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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联系人:赵建政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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