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沂水跋山公墓变更为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沂政字〔2024〕49号
沂水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将沂水跋山公墓变更为公益性公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沂水县民政局关于将沂水跋山公墓变更为公益性公墓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将沂水跋山公墓变更为公益性公墓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跋山公墓”位于沂水县城西北方向15公里处,跋山革命烈士陵园北邻,是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建设的经营性公墓,由沂水县民政局负责经营。该公墓占地11497平方米,共建设墓穴1102套,其中双穴1043套、单穴59套;已销售双穴988套、单穴59套,剩余双穴55套。因墓穴造型与新建公益性公墓不同,且建设标准偏高,为不扰乱全县殡葬改革秩序,2017年我县实施殡葬改革后,即停止了“沂水跋山公墓”的建设和使用,并纳入全县公益性公墓管理。该公墓由省民政厅于2000年7月31日审批建设,改变其性质需按照相关撤销程序报批。目前,已按市民政局要求递交了申请将沂水跋山公墓变更为公益性公墓的报告,已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尚需县政府批复同意。
特此请示,望批准为盼。
沂水县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