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17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2023年马站公用停车场项目已经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核批准。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将省政府(鲁政土字〔2014〕840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的611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该宗地位于马站镇驻地、东红公路以西,用地编号CB-2014-0617号,用于马站公用停车场项目建设,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项目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