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2〕103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2〕131号)审核批准。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将收回的37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该宗地位于马站镇东环路以西、健康东路以北,用地编号CB(存)-2022-32号,用于执勤楼、生活配套用房、岗亭、训练塔、操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用途为消防用地,容积率0.5-1.0,建筑密度≤35%,建筑层数为2-6层。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