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袁可升、李培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沂政字〔2022〕95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袁可升、李培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袁可升、李培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袁可升、李培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袁可升、李培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袁可升、李培秀持有位于马站镇斜官庄村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0607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2年8月20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袁可升、李培秀使用,宗地编号CB(存)-2022-20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