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2〕35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批发〔2019〕163号)审核批准。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将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1〕26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的166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宗地位于县城区中心南街以西,城阳一路以南,用地编号CB-2021-0201号,用于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使用,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