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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25-00000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桥镇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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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编制了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条例》规定,全面推进主动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工作发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高桥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余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聚焦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其中,乡镇文件8条,乡镇办公会议12条,规划计划4条,重点领域信息164条,公告公示4条,乡镇动态2条,其他各类政府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已妥善办理并回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与往年相比,2024年本单位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数量基本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发布2024年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对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镇为加强政民互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县政府网站,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在网站及时发布政府公告、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确保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二是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公开栏对重点领域信息向社会公开新进展,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内部监督,建立了政务公开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设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认真记录群众来电,整理后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妥善处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实施,年度任务全部有序完成。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对于发布信息内容出现纰漏,对于固定词组、词句判断不准确。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点不断改进:

一是提高各部门责任主体的思想认识,压实各部门分工责任,定期对部门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

二是要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对于自我判断把握不定的信息要多平台、多角度的了解、考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紧紧围绕高桥镇重点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好政策解读。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创新举措

深度推进政府开放。在组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

(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高桥镇桥舜路1号,电话:0539-2811108,邮编:27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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