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5-000000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院东头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持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督保障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院东头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公示公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托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院东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170余条。其中乡镇文件8条,政府会议12条,规划计划4条,工作报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5条,公告公示5条,财政预算3条,决算4条,其他如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院东头镇2024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与去年相比数量有所增加。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以规范公正为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党政办专职人员每日检查整理是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及时回应诉求,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详细调查了解,按程序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健全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始终,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符合标准。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明确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认真维护县政府网站需要我镇负责更新的栏目。严格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和政府公开平台更新维护。注销沂水县院东头镇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公示栏,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统筹推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指导,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内容涉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务新媒体运营等方面,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二是反馈机制不健全,公众对于公开信息的疑问或建议缺乏有效、及时的反馈渠道,政府对于民众反馈的处理不够迅速或回应不够充分,影响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沟通。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信息公开便民性不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院东头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以公开促服务提升、以公开促利企便民、以公开促业务工作开展的作用,推动民主决策和科学施政,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打造阳光、公开、服务型政府,院东头镇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务公开查阅点,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在平时到查阅点查阅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面对面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和解答相关问题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山乡路19号,电话:0539-2591108,邮编:27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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