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5-000000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按照定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0,将政务公开放在重点领域上,对群众关注的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关注城乡规划、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截至12月,我镇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余则(条),主要包括公示公告7则,政务报告3则,会议纪要12则,重点领域信息140余条,各项需要张贴公示的信息均按照上级要求在村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公示,公开信息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4年,高庄镇积极梳理总结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惠民工程、社会保障等方面热点问题,积极推动由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组织培训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确保答复形式规范、内容精准、流程合规。2024年,我镇未收到社会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尤其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重点关注;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多元传播为介质,坚持以线上平台为抓手,充分利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在注销关停“沂水县高庄镇”公众号后,通过“沂水发布”公众号、“沂水首发”APP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便民服务大厅、镇图书馆等公开场所,结合政府开放日、志愿服务进大集等时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服务咨询、政策解读咨询、政策公开宣传等服务,让政务公开延伸到乡村“最后一公里”,让好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五)监督保障方面。今年,我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严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检查,认真整改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及时对县级反馈问题和监测出的错误信息进行处置,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办理实效。本年度我镇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高庄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广度深度有待拓展,在目录梳理过程中发现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加强制度的落实和资料的管理;二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高庄镇严格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对公众关注的便民信息、企业关心的相关政策等信息,主动、定期、及时公开,增加了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众对信息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和信任感。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2024年,我镇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注重强化服务,以暖民心工程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同时,积极优化升级镇文化馆、图书馆、全民健身中心并常态化开放,精心打造的“点亮小桔灯”、“种下一颗梦想的种子”等一系列活动河畔阅读活动,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高庄镇正大路66号,电话:0539-2441108,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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