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5-000001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了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水县杨庄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杨庄镇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7条,其中政府文件45件,政府办公会议信息24条,各类民生事项信息158条。通过财政预决算专栏及时公布2023年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汇总)部门决算、2023年度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决算、2024年度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机关预算、2024年度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4年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往年相比数量增减变化情况不变,无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和创新做法。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杨庄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中的乡镇文件、乡镇办公会议、规划计划、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行政权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关切等内容进行及时维护和公开,本机关制发的政策文件动态管理工作正常,所有政策文件均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按要求开放共享、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情况正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定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栏目调整、功能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公示栏和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持续推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工作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质量。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杨庄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杨庄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全过程制度规范。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督导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乡镇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全面梳理政府职责权限、政务服务事项、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
3、注重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政策动态和政务资讯。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制度方面,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目标、原则、任务和措施。
内容方面: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府职责权限、政务服务事项、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形式方面: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渠道。线上方面,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线下方面,政府在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等公共场所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询政务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杨庄镇曹高路8号,电话:0539-2851108,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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