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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qxj2251531/2025-000000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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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气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水县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气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共主动公开171条各类政府信息,内容除围绕《条例》要求外,全面做好与气象相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另外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发表工作动态信息1条,中国气象报发表工作动态5条,山东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发表工作动态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沂水县气象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发布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上级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发布气象信息,采取多样化公开方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留言等。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检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循“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三级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职责,严格把关,上网信息均通过发布审查程序,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沂水县气象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全员参与的责任感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合,做好业务与信息公开的衔接工作;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重点部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照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利用微信公众号、预警短信平台等即时通讯手段,在及时将气象信息发布传递的同时,不定期增加政务公开动态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力的拓宽了信息公开范围,收到较好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气象局联系(地址:沂水县裕丰路东首;电话:0539-2251531,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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