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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lj2251852/2025-00000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公路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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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公路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公路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路部门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公路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开展,要求各办公室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中心无自建网站及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不断加强维护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业务,主要领导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我中心信息发布员严格做好发布信息的初审,敏感及重大信息还需要局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审核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及培训。要求信息发布员做到主动积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文件,明确年度信息公开任务,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规范不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尚未建立健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导致公开工作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是信息更新频率低,政务公开平台上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特别是关于政策调整、项目进展等动态信息,往往存在滞后现象,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公众的参与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关键要素,形成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

二是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制定信息更新计划,明确各类信息的更新周期和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平台上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最新情况。加强对政策调整、项目进展等动态信息的跟踪和监测,确保相关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沂水县公路中心根据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落实政策发布、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的发布,确保真正服务中心工作。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公路中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按要求回复并将办理总体情况及公开。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公路中心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4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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