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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xfj/2025-00000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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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信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编制了沂水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水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要求,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通过丰富形式、拓宽渠道、增强实效等,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务网站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度,我局信箱共收到群众网上信件8次,全部完成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单位公示栏及时更换并公开,未开通其他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不断创新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工作透明度,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三是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推进政策留言板建设。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和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答复并跟进责任单位处理。二是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根据要求,编制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件。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452;电子邮箱:ysxxfjbgs@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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