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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25-00000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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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水利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2024年,沂水县水利局在县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116条,文件解读1次。收到12345热线办理平台信件148件,严格落实接诉既办的工作制度,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4年沂水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定期梳理网站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积极做好公开平台建设,清理了效果差、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同时大力做好公开主渠道建设,与县政府网站积极进行对接,优化栏目设置。在做好线上公开的同时,加大线下渠道的覆盖面,真情服务群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推进协调工作,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24年度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培训3次,局内部培训2次,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加大水利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工作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县水利局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网站政务信息,通过“政府公开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促进政务公开高质量运行。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于2024年7月31日前答复。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总体情况。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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