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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5-00000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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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聚焦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根据新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重点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上进行“应公开进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政府阳光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利用多渠道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有关领导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更新。用好自身平台(微信公众号、电子政务信息展示屏)的同时,加强与媒体单位对接,与农民日报、临沂日报、沂水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签订协议开展合作,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完善主动公开内容。2024年,共计对外发布各类信息349条,内容涉及重要政策落实、部门文件、执法信息、预决算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我单位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和关键环节的运行,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件,受理2件,均予以妥善回复。上述2个申请办件申请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持续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自上而下形成职责清晰、渠道通畅、协作紧密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成员小组名单,明确各处室、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针对部分因工作内容调整等无需再更新的栏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及时调整。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在统一纳入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监测的同时,丰富视频、图片等表现形式,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增强平台互动性和趣味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全年信息公开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内容。一是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流程、保密审查程序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二是通过积极组织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我县农业农村工作。三是通过12345热线等平台,提高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2024年收到12345热线办转发民众咨询、投诉事项共计482件,按时回复和办结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加强信息更新、提升用户体验方面仍需加大工作力度;三是意见征集形式单一,没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及时更新,提高主动公开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的决策公开发布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计划及推进落实情况,提高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显著提升。在主动回应关切上,积极做好农业农村的基层政务公开指引工作更新。大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党建引领片区建设、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四雁工程”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营服务管理等方面发布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情况。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3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18件,分别由我局属17个科室、单位具体办理,建议提案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主要有: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保护粮食生产及耕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闲置宅基地、“沂水十品”、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循环农业等内容。目前,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度测评、建议答复网上办理全部完成,办结率、沟通率均为100%。

由我局承办的33件建议提案,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即A类)的有7件,占比21%;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即B类)的有26件,占比79%;所提问题已纳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即C类)的有0件;所提问题不可行或不能解决(即D级)的0件。所有主办件沟通(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组内队伍。以完善内部管理为切入点,岗位配备熟练掌握业务的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零缺位”,同时发挥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精神,同其他先进单位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抓好信息员队伍。将各项栏目公开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把关,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审核,内容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保证内容详实,更新及时。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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