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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5-00000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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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县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照法定公开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热点问题,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有序公开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介绍了我局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及程序,方便企业或个人向我局提起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共受理1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依照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按照不同类型分别进行管理和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对门户网站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设置,不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局系统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重要决策信息公开不足,公众参与度低。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三是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明确各部门应公开的信息范围与标准,并及时公布相关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县住建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打造精致城市、建设秀美沂水,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全面推动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新建改造城区道路15条、24.2公里,改造提升背街小巷13万平方米,治理城区河道水系18公里,实施月澜湾社区城市更新,全民健身运动中心、西城综合医院、县职业学校新校区等公共配套投入使用,城区面貌加速焕新。

用心办好民生实事,改造老旧小区49个,交付使用安置区4个,建设人才公寓258套、农民工公寓66套,新建口袋公园22处,施划公共停车位2000余个,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5万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9户、清洁取暖5200户,成功申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争取中央无偿补助资金3000万元,并被确定为国家级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均于2024年7月31日前答复。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总体情况。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1、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制定详细政务公开目录和标准,并随着实际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实现了政务公开事项的标准化管理。

2、抓好信息质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做到公布及时、信息有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3、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应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形成政府信息的长效公开,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电话:0539-2251431,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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