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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5-000000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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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压实公开责任、加大保障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及时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我单位围绕财政工作,广泛、完整、全面公开相关事项,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1条,征集民生实事项目一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内容涉及资金拨付、财政收支等方面,按时办结0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依托政府网站对栏目进行及时调整,线下依托公开查阅点、便民窗口开展政府信息的宣传、公开。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互动机制不完善,在政务公开过程中,缺乏与公众的充分互动,对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互动不及时,降低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公信力。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在某些信息公开上不够全面,未能真正达到政务公开的目的。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在线访谈等方式,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于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严格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城市精细化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于2024年7月31日前答复。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总体情况。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财政局一楼大厅LED电子屏。利用LED大屏循环播放最新财政政策解读,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现由“桌面公开”向“屏幕公开”转变。

二是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府债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等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水县黄山路37号,电话:0539-2239113,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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