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小麦、水稻、奶牛保险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5-000012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小麦、水稻、奶牛保险政策的通知 |
为加快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粮食安全、防范农业风险的积极作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金〔2022〕18号)有关要求,决定对小麦、水稻、奶牛保险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麦、水稻费率
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方面,小麦保额500 元/亩,保费 16 元/亩,费率3.2%;水稻保额650元/亩,保费26元/亩,费率4%。完全成本保险方面,小麦保额提高至1000元/亩,其中低、中、高风险区保费分别为30 元/亩、32 元/亩、34 元/亩,费率分别为3%、3.2%、3.4%;水稻保额1150元/亩,保费46元/亩,费率4%。
二、调整奶牛费率
奶牛保险保额提高至10000元/头,保费500元/头,费率5%。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出台前已投保的保险按原标准执行,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条款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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