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jdd2203700/2025-000001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交警大队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 标 题: |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相关议题的解读 | ||
近期,省市县三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层层部署推进“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完整工作衔接链条:9月11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视频部署会召开,聚焦“路、企、人、车”四大领域明确整治方向;会后市级立即召开续会衔接安排,9月16日全市召开工作解读会,传达全省方案并下发“责任清单、隐患清单”,9月18日进一步建立“任务分解、踏勘核查、整改攻坚”三阶段整治机制及“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为落实省市要求,我县计划于9月29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该行动,明确将本次百日集中整治纳入县纪委、县政府督查事项,同步执行“半月一调度”机制,以统筹推进全县整治工作。
一、上级要求
省市两级以“防事故、除隐患、强治理”为核心目标,对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提出系统性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对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的肯定批示与整治行动要求,强调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将行动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依托党委政府巩固“山东模式”,发挥交安委牵头作用,集中部门资源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形成协同共治合力;二是聚焦重点整治,围绕“路、企、人、车”四大领域,全面排查整改事故易发道路点段、国省道沿线马路市场及农村地区亡人事故平交路口,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监督检查,落实货运、客运、农用车、校车、旅游包车、建筑工地用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动态摸排教育重点驾驶人,深化“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打击,同时做好国庆、中秋及汛期交通安全管理,目标降低事故总量、压减亡人事故、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且需围绕“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四类重点清单深度评估风险、明确责任,推送政府督查室推进整改,重大隐患提请安委会挂牌督办,确保年底前整改率达100%;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持续加大普法宣贯力度,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拓展宣传渠道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其中针对农村“一老一少”等重点人群需开展精准宣防,推广“老年体检+宣传”模式;同时要求各级单位狠抓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工作成效评价,落实定期分析调度机制,从严开展督促检查,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二、我县落实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两个清单”
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县交安委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交安办设立工作专班和业务咨询小组;对照省市方案及上级推送隐患,制定我县“责任清单、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任务目标、整改期限,对清单内隐患倒排工期、逐一销号;由县交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业务培训会,解读“两个清单”落实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四类重点,狠抓隐患整改
对照“两个清单”中4大类16项工作任务及916条隐患,分领域攻坚:一是道路隐患整改,对21处事故多发点段、50处农村亡人事故平交路口,由交安办明确事故情形,组织交通、公路、乡镇道路管养部门现场排查,“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对前期已整改点位现场评估成效并再次排查;对24处国省道沿线马路市场,要求各乡镇逢集日组织执法力量常态监管,严防大集外溢。二是企业隐患整改,对22家高风险运输企业,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一企一策”核查挂靠经营、资质不全等问题并督促整改;教体、文旅、住建等单位分别做好校车、旅游包车、建筑工地用车安全监管。三是车辆隐患整改,公安部门对报废车、注销车、0至6时高频通行面包车逐一排查清零,涉及用车单位的推送交通运输、文旅、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源头监管。四是人员隐患整改,聚焦农村“六类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防,公安部门联合镇街深入村居对老年人开展针对性宣传,卫健部门推广“老年体检+宣传”模式。
(三)严格督导检查,保障整治实效
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县政府督查事项,落实“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动态跟踪各级各部门整治情况;县交安办建立专项调度通报机制,每半个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估,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单位开展提醒、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