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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djsyxx/2024-00000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九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9
标       题: 九小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学校名称(公章):

沂水县第九实验小学


联系电话:

0539-2267009



学校类别:

普通小学



教学班总数:

小学

16

个;

初中

0

个;

高中

0

个;




在校学生总数:

小学

700

个;

初中

0

个;

高中

0

个;




专任教师总数:

小学

49

个;

初中

0

个;

高中

0

个;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记录

自评得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

(30分)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音乐(课时/周)

2

26

由于社团少,一部分学生没有进入到自己感兴趣的社团

综合协调,选择更加完备

美术(课时/周)

2

综合艺术(课时/周)

1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课时/周)

1

列出地方/学校艺术课程名称

儿童画、书法、创意美术、七巧板、国学、古筝、合唱、健美操、舞蹈

艺术活动

(20分)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场/年)

4

18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次/周)

1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个)


列出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

创意美术、书法、合唱、围棋、古筝、健美操、足球、篮球、舞蹈、七巧板、儿童画、国学诵读、花样跳绳、武术操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85%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学校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配合班级文化宣传栏、文化长廊、书画长廊等,营造健康、和谐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

艺术教师

(20分)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艺术教师总数

8

专任

8

音乐2

18



美术2

兼职

0

其它4

艺术教师生师比

8:1

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比例

音乐学科

8:1

美术学科

8:1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课时/周)

18

艺术教师缺额数(人)

0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人)

0

条件保障

(20分)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个)


音乐(个)

2

18



美术(个)

2

其它(个)

0

列出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名称

创意美术社团、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古筝社团

艺术场馆(个)


面积(㎡)


列出艺术场馆名称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特色发展

(10分)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学校围绕“为会而学,为学而教”的办学理念锐意进取。不仅让学生接受一流的教育,而且和学校共同规划课程设置、研讨授课内容,擦亮了学校的特色品牌。

9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加分10分)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2023

7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100%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成绩

上学期

下学期

优秀(%)

85

87

良好(%)

12

9

合格(%)

2

3

不合格(%)

1

1

自评结果

总分

96

等级

优秀


填报人:

乔翠翠


联系电话:

0539-2267009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艺术教师生师比、配备情况、缺额情况、培训情况均以艺术专任教师数量为基数填报。


3.艺术教师配备标准:城镇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6:1,美术学科7:1;农村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7:1,美术学科8:1。初中教学班数与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均为10: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配备,参照初中配备。


4.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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