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零七十九)泉庄镇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88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8-2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零七十九)泉庄镇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食品有限公司
1.现场使用花线;
2.配电箱缺少当心触电警示标志,配电箱门未进行跨接,配电箱内电器开关未标明用途,充电处缺少灭火器;
3.配电室未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靴,干粉灭火器,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缺少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
4.配电室入口处未用细沙填埋,未加防鼠措施;
5.气体报警器未装贴标签;
6.锅炉房内部分压力表,安全阀未检验;
7.液化气管道法兰之间缺少跨接线;
8.风机未使用防爆软管,外壳未进行接地;
9.燃气管道上缺少压力表。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泉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