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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一十二)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5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07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一十二)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XX化工有限公司

1.隐患:仓库外部接线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隐患:甲类仓库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要求,缺少防生化服、呼吸器。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通则(GB15603--2022)11.2.5

3.隐患:二期新车间一楼,置换真空泵缓冲罐缺少设备位号。

判定依据:《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要求,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准确。

4.隐患:二期新车间二层,乙2反应釜乙醇进料气动阀阀位状态显示窗积尘严重,难以辨别。

判定依据:《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第6.1.11条。

5.隐患:二期新车间二层,乙4反应釜乙醇进料气动阀,连接的挠性接管未紧固。

判定依据:《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AO3009-2007)7.1.3.1.7……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6.隐患:二期新车间二层,氮气罐输送管线连接压力表未标识上限标识。

判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1-2016第9.2.1.2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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