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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三十八)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83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06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三十八)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隐患:KOH罐区内金属管道敷设未设置踏步

判定依据:《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GB50316-2000)

2.隐患:8.1.2管道布置应满足便于生产操作、安装及维修的要求。

判定依据:氢氧化钾卸车处未设卸车操作规程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3034--2022)4.9.1.5

3.隐患:氢氧化钾卸车处未配备车档

判定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12.15.2

4.隐患:2#生产车间M0603离心电机外壳接地接在电机风扇护罩上,未接至电机本体

判定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0.4

5.隐患:2#生产车间检修箱检修用的局部电缆线缺失护套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10.6

6.隐患:2#生产车间V0503B中间母液罐设置的磁翻板液位计已乱磁、不能正确指示液位

判定依据:基于风险

7.隐患:2#生产车间中间母液罐区入口处设置的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接地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判定依据:《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安全规范》(SYT 7354-2017 )4.2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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