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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三十五)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8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06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六百三十五)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隐患:室外消防栓缺少编号。

判定依据:《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六条要求,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准确。

2.隐患:罐区附近管廊管线缺少介质流向、名称。

判定依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第5.2条。

3.隐患:公司罐区进出踏步,最高处高度大于1.3米,缺少护栏扶手。

判定依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14)3.1.8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高度大于或等于1.2m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4.隐患:公司罐区氢氧化钠储罐输出管线气动阀缺少位号。

判定依据:《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第6.1.11条-仪表铭牌和仪表位号标识应齐全、牢固、清晰。

5.隐患:公司罐区氢氧化钠储罐输出管线一阀门法兰,缺少防喷溅罩。

判定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5.6条-5.6.1设计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物质的生产过程时,应合理选择流程、设备和管道结构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或喷溅。

6.隐患:公司罐区内铺设线缆槽板,盖板未有效固定。

判定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5.4.3.3条-敷设电气线路时宣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紫外线照射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隐患:公司罐区设置的火灾报警按钮,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

判定依据:《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5.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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